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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26-09-22 13:42

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专家智库 对教育发展与人才工作的支撑作用,汇聚政产学研用多方力量,构 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交流平台,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发展 促进会人才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面向全 社会公开征集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 、征集范围

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 行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咨询培训机构等单位,公开征 集在以下领域具有深厚理论素养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与管理 人才,重点覆盖五大核心领域:

(一)教育与人才培养类。 从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基础教 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领域研究与 管理的专家。

(二)人才战略与政策类。 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发展规 划、区域人才战略、人才政策制定与评估、组织发展与人力资源管


 

理研究的专业人员。

(三)产教融合与产业实践类。 从事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校企 合作、产教融合、发展规划的教育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省内重 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从事 与教育、人才相关企业中负责产教融合落地、人才战略规划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在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产业孵化、校企合 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带 头人。

(四)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类。 在升学规划、学业规划、职业 生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心理测评与素质教育等领域具有资深经 验的专家。

(五)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类。 在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行 业组织中从事教育数字化、 “人工智能+教育”、科技成果转化、 科研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术诚信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熟悉国家及山东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发展的方针政策 与行业标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专业意见,在本领域具


 

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广的行业影响力。

3. 从事教育与人才相关领域专业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保 障,能够积极参与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评审、咨询、培训、学术研 讨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权威专家可适当放 宽);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顶尖高层次专家,年龄 条件可放宽至70周岁。

4. 具有客观公正的立场,能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定及保密纪律。

5. 自愿加入本专家库,自觉接受管理与监督。

(二)专业条件(至少满足其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级),在相关领 域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代表性研究成果或项目案例。

2. 在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 务,或在大中型企业、知名社会组织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 有丰富的人才发展或教育管理实践经验。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 产教融合等领域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并取得显著成效。

4. 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教学名师、技术能手、科技奖 励或行业重要荣誉者优先。

5. 在国家级或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智库中有任职经历或核心参 与经历者优先。

6. 长期从事人才培养、人才发展、人才高质量就业工作,认同 并自愿遵守《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章程》,愿意为推动山东省人 才培养与人才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各界专业人士。


 

三、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各类评审、咨询、论证、培训、交流等活 动,自主发表专业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违规指派的 工作任务有权拒绝参与。

2. 优先获取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政策 动态等内部资料,优先参与专委会组织的高端调研、学术研讨、能 力提升培训等活动。

3. 对专家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违规操作行为可向专 委会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

(二)入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职称等关键信息 发生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专委会更新。

2. 与参与的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时,主动向专委会提出回避申 请,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评审工作。

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未公开的评审信息及相关人员隐私。

4. 严格按照既定的评审标准、工作流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不 得出具倾向性、虚假评审意见。

5. 按要求配合专委会处理项目异议,协助复核、纠正评审成果 中的错误内容。

6. 积极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发展 战略、产教融合政策等的调研与论证,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7. 积极参与专委会组织的行业标准研制、课题评审、项目评 估、成果鉴定及质量监测工作。

8. 积极承担或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课程体系建设、 “岗课 赛证”融通改革等专业指导工作。

9. 积极参与青少年升学与学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 规划、企业人才梯队建设等公益或社会服务活动。

10.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讲座、学术报告、业 务培训及经验交流分享活动。

四、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受 理、分批审核入库。

(一)材料填报

1.申报人填写《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 附件,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官网www.jchedu.org.cn   通知 公告栏下载),同步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 明、获奖证书、业绩成果、单位推荐意见、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等材 料的复印件。

2. 本次征集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申请 表 ( Word版 ) 与 盖 章PDF扫描件连同附件材料打包 ( RAR或ZIP 格 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专家库申请+姓名+单位”。纸 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人才发展战略专业委 员会秘书处。

(二)初审核验。 专委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官方渠道交叉核验申报人信用与从业记录,完 成初审工作。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由专委会组织资深核心专家组成评审 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确定拟入库 名单,报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审核。

(四)公示公布。 审核后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 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颁发专家证书,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并 建立个人履职档案。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参与活动情况进行 定期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管理遵循“自愿、择优、共享、动态”原则,入 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委会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相关公益性活动, 原则上不支付报酬;参与非公益性活动,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合理支付劳务报酬。

(三)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 一 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并通报。

(四)本次专家征集具体实施由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人才发 展战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报送邮箱:zhiku@sdesi.org.     cn

邮件主题:专家库申请+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时文东


 

联系电话:0531-88917985  15313700086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座A- 0708室(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人才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人才发展战略专业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人才培养与人才发展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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