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员权利
1、享有专委会重大组织人事事项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学术交流、项目合作、前沿技术培训等活动),拓展发展视野,扩展合作资源。
3、优先获取专委会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创新成果、政策解读等信息服务,享受定制化咨询与技术支持。
4、对专委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与建议,推动专委会持续优化发展。
(二)成员义务
1、遵守《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章程》及专委会规章制度,执行专委会决议。
2、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与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完成专委会目标任务贡献力量。
3、按规定缴纳会费,保障专委会日常运作与项目开展,(具体标准见专委会章程及专委会管理办法)。
4、自觉维护专委会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