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点击: 时间:2026-01-26 11:06
(一)认同并遵守《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章程》及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单位。
(二)致力于推进我省人才培养与人才高质量发展事业的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服务机构。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三年内无违规经营记录,信用良好的单位或组织。